1、车牌不可转让。
2、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办理转移或者注销登记时,必须变更转移号码,只有皮卡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才能保留原号码。
3、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1、车牌不可转让。
2、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办理转移或者注销登记时,必须变更转移号码,只有皮卡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才能保留原号码。
3、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