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经济政策的特点(新经济政策的特点)

导读 新经济政策的特点主要包括:允许多种经济并存,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改变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力图建立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做法,实行租让制和...

新经济政策的特点主要包括:

允许多种经济并存,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改变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力图建立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做法,实行租让制和租借制,把国家一时还无力经营的部分企业租让给本国资本家或租借给外国资本家经营,调动国内资金并引进外资以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以市场为取向,承认和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实现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转变。

坚持并改善党的领导,列宁主张从严治党,注意纯洁党的组织,并提出为了适应党的中心任务即搞好经济建设的要求,党要改变领导方式,实行党政分开。

改革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把改组工农检察院作为改造国家机关的重点,强调要让工农群众参与和监督国家事务。

适应过度时期多种经济成分的特点,允许资本主义的某种存在和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逐步扩大和增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领导作用。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来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成分,通过合作制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道路。

采用市场形式来实行国家经济计划,允许农产品自由买卖,承认了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私人资本在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中自由发展,鼓励成立合作社,农村雇工和租佃合法化,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实行租让和租赁。

重建银行和税收制度,实行货币改革,取消苏维埃纸币,发行稳定的货币切尔文卢布。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为国家实现工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找到了一条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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