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物流2月2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卢宗俊、时任总经理孙瑞、董事会秘书代鑫、财务负责人曾志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9月,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91141股,募集资金总额24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8亿元。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核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55亿元,超出董事会审批的暂时补流额度28414万元,事后公司将超额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不符合规定,违反了相关规定。
2021年9月14日,公司公告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9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24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核查,公司2021年、2022年均存在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购买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形,未严格监管用于主营业务。上述情形不符合规定。
卢宗俊作为公司董事长、孙瑞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代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负有责任,违反了规定。
曾志瑛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情况负有责任,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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