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快讯:财政部 科技部两部门修订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导读 据中国政府网1月31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科技部修订了《中央引导地方...

据中国政府网1月31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科技部修订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引导资金支持以下方面:

(一)重大科技任务。中央科技委员会决策部署以地方为主实施,需要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

(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部署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以及省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要指地方根据本地区相关规划等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基地。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指地方特别是中西部重点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五)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指地方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自主设立的旨在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办法提出,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

此外,引导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