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04日快讯:ST鸿达收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如触发可转债回售条款,是否存在履约能力

导读 深交所1月4日公告,对ST鸿达发关注函,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了“鸿达转债”,目前债券余额为37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最后两个...

深交所1月4日公告,对ST鸿达发关注函,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了“鸿达转债”,目前债券余额为37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即2023年12月18日起),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约74元),可转债持有人将可以行使回售权。根据目前股价,可能于2024年1月29日触发上述回售条款。公司逾期短期借款已达47亿元,2023年三季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为0.35亿元。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如触发回售条款,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截至2024年1月3日收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九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若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鸿达转债”将一并终止上市。关注函要求公司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2023年9月14日和12月1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关注函要求公司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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